数据备份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数据备份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镇江市财政局委托,就镇江市财政局数据备份系统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二、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VERITAS公司或HP公司代理资质(投标时最好取得两个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必须拥有2003-2005年之间实施金额在人民币捌拾万元以上的数据备份(采用相同品牌备份软件)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项目付款条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6月17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联系方法
发售地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联系人:李斌、刘春
咨询电话:****-*******
传真:****-*******
邮编:212003
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 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05年7月8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3、投标文件接受人: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05年7月8日北京时间09: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七、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其它: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给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时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以其它方式交纳的应在开标前一次性缴入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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