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洪泽支行征收补偿安置项目—智能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洪泽区东九街与东十道交叉口西北

1.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4工程内容:智能化工程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质量标准:合格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的方式发包,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上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含预算价文件、抽签价文件)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发包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4投标申请人须是2017年洪泽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3.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3.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3.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价款支付:第一期:完成工程量的50%付签约合同价的2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60%;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7日起,在第十三个月付至审计价的80%。第三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7日起,在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除外在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

5、抽签价:本工程的抽签价为532921.25元人民币,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

7、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方式缴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8、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抽签现场,由发包人抽签确定中签单位。当投标单位≤2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投标单位按签到的顺序,分别抽取本单位对应的抽签号,第二轮由发包人从所有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20家时,投标单位在签到时对应的序号即为抽签号,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中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如果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都不合格,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重新进行抽签。中标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洪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承包人,如果前三名都出现问题,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重新进行抽签。

9、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30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预算价文件、抽签价文件等)。抽签现场,投标单位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抽签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开标大厅),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发包人:中国人民银行洪泽县支行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人 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 辉 电话:133*****345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智能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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