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招标
1.2采购编号:BFZC2017-CG--35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点:宝丰县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
2.2 服务年限:二年
2.3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器设备类,包含空气机(包括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空调)、电视机;
第二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包括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摄像器材、碎纸机;
第三标段:家具类,包含图书档案装具(包括固定架、密集架、案卷柜)、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它家具;
第四标段:印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报第四标段应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收。
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项和3.5项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 2017 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4.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10: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 点: 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3*****523
地 点:平顶山市中央花园茶城17号楼1单元11楼
2017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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