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牵引车采购已由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2.1本项目共采购牵引车24辆,具体采购内容、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辆) | 交货日期 | 交货、安装 及培训地点 | 质保期 |
1 | 柴油行李牵引车 | 20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 24个月或2000工作小时。 |
2 | 电动行李牵引车 | 4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 24个月或2000工作小时。 |
2.2质量要求:合格。
2.3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不得对此项目拆分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车辆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如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车辆制造商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所投车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拟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4)拟投车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总计100台以上(含100台)牵引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4-2016年经过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投标人未被相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自行查询后打印并加盖公章于开标时带到现场查验。
4、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巫家坝昭商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巫家坝地铁站D出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招标代理人: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 邮编:650118
联系人:字学贤 曾登春 电话:****-********
传真:****-******** ******** 邮箱:W5325308@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支行白马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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