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玻璃钢电除雾设备招标公告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玻璃钢电除雾设备招标公告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玻璃钢电除雾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D-HMX-1706-GG-B-22 2.项目概况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玻璃钢电除雾设备招标,内容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项目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直接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 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5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9房间。电话:****-*******,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48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 赵女士(项目咨询) ****-******* 电子邮件:bidbidding@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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