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陕西省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省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ST2017-00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陕西省重点河流水质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系统能力建设(一期)项目 具体详细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750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需出具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 年7月 18日至 2017 年 7月24日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8月7 日 14:00 时 2、开标时间: 2017 年8月7日 14:00 时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7号海星城市广场A座21层1号会议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勃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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