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馨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期零散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阳光馨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期零散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名称:

阳光馨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期零散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00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香河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招核准[2010]13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廊坊市-香河县
业主单位名称:香河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阳光馨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期零散工程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招核准[2010]1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香河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阳光馨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期零散工程。
2、建设地点:香河县一中西侧。
3、招标范围:钢大门、门卫房等全部清单内容采购及服务。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30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须知:
7.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2凡符合上述规定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

(1)企业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8.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
8.2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在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8.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清单、图纸售价500元,共计1000元,售后不退。

9、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香河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香河县一中西侧
联系人:董晋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715室
联系人:寇萌宇
联系电话:****-********-**** 156*****800

传真:****-********

邮箱:hbfangda@126.com






标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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