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七月份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
(暖通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7-006
1. 招标条件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车辆段检修组合库室内外配套工程》批复文件的要求,
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七月份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暖通设备)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乌鲁木齐铁路局2017年重点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乌鲁木齐车辆段内检修组合库,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主要设施设备包括一座箱式变电站,两台2500KVA变压器及高压开关柜、多联空调机组等。
2.2招标内容:
包件3多联空调风管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8月20日前供应到位的承诺。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包含元器件)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2、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17日至 2017年 7月21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00 时,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及供货业绩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8月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8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8月 8 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http://)、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m.china-railwaybusiness.com.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
邮编:830011
联 系 人:祝文泉
电话:0991-
*******传真:0991-
*******电子邮件:
********9@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贾俊涛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箱:
********07@qq.com
邮 编: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