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西沙河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西沙河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西沙河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综字[2008]94号文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建设局
2.招标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西沙河景观绿化工程
4.建设规模:6.4公顷
5.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乌奇路至文化路段(西沙河西岸至振兴路)
6. 施工招标范围:硬化铺装,种植,喷灌,仿真地质景观,建筑小品。
7.资金来源及投资计划:地方财政拨款,暂定投资1960万元;
8. 施工工期:2008年8月3日开工,2008年10月31日竣工。施工工期90天
9. 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等级。
10.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国内公开招标;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施工: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理:监理评标方法。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及要求:
1 .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注册建造师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4. 监理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类似工程业绩、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情况及有关信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5.施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和有关信誉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类似工程业绩、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以上资料报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三、招标人将根据第二条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9:30-2008年7月11日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代理机构及报名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投标报名联系人:蒲东梅 联系电话:****-******* 138*****822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胡彦军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吉木萨尔县建设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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