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转运站部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转运站部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转运站部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转运站部分)建设项目已由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稷发改字【2017】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转运站部分)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E140*****591********1
2.3项目地点:稷山县稷峰镇、西社镇、化峪镇、翟店镇、清河镇、太阳乡、蔡村乡等七个乡镇
2.4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30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额:8160.34万元,本次招标投资123万元。
2.6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24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否则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肆仟陆佰元人民币
6.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统一账户。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号:********0220
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E140*****591********1)。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编:043200 邮编:044000
联系人:宁文艺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86*****308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sgh301@163.com 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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