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锅炉房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口岸锅炉房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珲春口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7-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口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字[2015]118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_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7.56%自筹2.4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改造锅炉房255㎡,扩建100㎡;锅炉和设备基础等。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工期7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7年07_月_18日至2017年07_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_13:3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7年_08月_14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2017年0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珲春农商行),行号:4022 4946 0018。联系电话:****-*******。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闫勇 电话:139*****6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君 电话:155*****528 2017 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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