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和平广场(滨湖广场)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新和县和平广场(滨湖广场)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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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新和县和平广场(滨湖广场)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和发改字【2017】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和平广场(滨湖广场)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 2.工程规模:完成铺装、绿化、景观灯安装路灯,LED显示屏、主体浮雕,栏杆安装,管理用房建设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XHX****************001 | 新和县和平广场(滨湖广场)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91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7月18日 10时30分 到 2017年07月24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 ||||||
地 址: | 新和县新沙路36号 | 地 址: |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建军 | 联 系 人: | 王兰 | ||||||
电 话: | 135*****779 | 电 话: | 180*****016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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