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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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已经由阜发改投资(2017)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瑶池明珠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207.8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

2.工程规模:滋泥泉子镇镇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及沿线绿化项目面积为5200米,路灯安装项目为400盏,绿化面积为300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800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为5000平米,消防设施面积为400平方米,监控系统安装1项,外墙保温及立面改造面积为50000平方米, 白杨驿村绿化美化亮化硬化面积为33200平方米,二道河子村绿化美化亮化硬化面积为51333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500m3/d)1座,垃圾填埋场(5000m3)1座,垃圾转运站1座,垃圾收集系统及清运设备1项,镇区东、西防洪通道及生态环境治理10000米,综合文化站面积为2285.71平方米,白杨驿乡村旅游开发项目1项;九运街镇镇区绿化建设面积为80000平米,镇区监控系统1项,镇区路灯安装100盏,镇区交通信号灯2套,古城村绿化美化亮化硬化23400平方米,雨坡村等9个村绿化美化亮化硬化49800平方米,污水厂(2000m3/d)1座,排水管网45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FKS****************001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的施工内容。

109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4.其他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7月18日 10时00分到2017年07月22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23日至2017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10:00时-2017年7月2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报名。 3、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申请人中的施工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内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在职单位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及项目班子名单。 设计单位报名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设计施工:CJ********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92 账号:********869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7月31日20:0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施工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施工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到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9、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康市瑶池明珠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阜康市

地 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邮 编:

832200

邮 编:

831100

联 系 人:

康玲

联 系 人:

白鑫 玉素

电 话:

155*****815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建设 农村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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