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教学楼A区等祛除甲醛等有害物质所需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教学楼A区等祛除甲醛等有害物质所需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教学楼A区等祛除甲醛等有害物质(项目编号:HNHZ2017-178)所需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教学楼A区等祛除甲醛等有害物质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不分包

4、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5、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室内外空气或环境净化治理、房屋室内污染消毒或者环保工程。

5.供应商所使用的产品(药水)需提供检测报告。

6.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点。

7.供应商需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制作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和现场勘查确认函。

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有竞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竞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谈判。

三、谈判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19日09:00-11:30,14:30-17:00;

2、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5、(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7年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及以上准入资格中要求的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六、谈判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2、联系人:豆女士

3、电话及传真:****-********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1、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3、联系人:吴主任

4、电话:****-******** ;

九、信息公布:公告、谈判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媒体上发布。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178竞谈公告.docx


标签: 组织 货物 除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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