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二标段经新发改综字2016】37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州新源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各乡镇、乡村文化广场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新源县新源镇、别斯托别乡。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二标段:

第二标段:新建12个文化广场,每个场地面积约1666平方米,分为10个农村大舞台,2个笼式足球场。

2.4工期要求: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19日,总工期32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文件中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至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至20:00 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2015年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如扫描不出按未带处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和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所有项目班子人员在本单位近1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局鲜章,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有法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进伊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为原件并同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4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同时发布。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汇鑫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万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阳 电话:****-******* 186*****1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广场 乡村 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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