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年度招标公告

锚杆年度招标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

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奥同克公司锚杆年度采购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XJJM-********

组织方: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分中心

2017年07月10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A+H股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第二大矿产铜生产企业和重要的锌、钨、铁生产企业。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是紫金矿业集团为统筹集团范围内资源,实现降本增效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在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或权属企业)授权范围内,开展集中采购及授权采购的具体采购业务,具体负责组织授权委托物资的询比价、商务谈判、招标等具体采购操作业务,是紫金矿业集团授权对外开展物资采购供应的统一对外采购机构。现受紫金矿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奥同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TK公司)委托,为其锚杆年度用量进行采购,邀请具备资质的生产厂家前来参加招标活动。

一、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组织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招标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使用单位

年度使用量

备注

1

MF43管缝式锚杆

外径43mm,长度2000mm ,厚度2.5mm,缝宽14mm±1.5mm,材质Q235;托盘Q235、厚4mm/180mm*180mm

奥同克公司

约70000套

招标文件中仅接受一次报价

2

MF43管缝式锚杆

外径43mm,长度2500mm ,厚度3mm,缝宽14mm±1.5mm,材质Q235;托盘Q235、厚6mm/180mm*180mm;

奥同克公司

约15000套

3

MF43管缝式锚杆

外径43mm,长度2500mm ,厚度3mm,缝宽14mm±1.5mm,杆体材质Q235热镀锌;托盘材质Q235热镀锌、厚6mm/180mm*180mm;

奥同克公司

约15000套

4

MF43管缝式锚杆

外径43mm,长度2000mm ,厚度3mm,缝宽14mm±1.5mm,杆体材质Q235热镀锌;托盘材质Q235热镀锌、厚6mm/180mm*180mm

奥同克公司

约20000套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制造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收到招标文件、具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自愿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请向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分中心(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咨询索要或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5.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5万元保证金,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

开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营业处

帐 号:****************2135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立即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核对联系人,与其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招标的。

(2) 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或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拒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有关错误进行修正的。

(4) 中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5) 中标人拒绝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6)投标人未按要求详尽提交《特定关系人申报登记表》。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或使用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7.1 资信文件

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 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4) 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如法律要求具备,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的证书(如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 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简介(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7) 投标人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 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文件。

7.2 商务文件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 商务响应表(是否响应第三章商务要求)

(2)近两年业绩

7.3 技术文件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规格偏离表(见第五章)

(2) 产品执行标准

(3) 近两年国家主管部门对产品的抽检报告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有,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建议的验收方法或调价方案

(5)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技术文件。

7.4 报价文件

(1)锚杆的年度用量报价,投标方在提供报价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成本核算公式,并自行提出后期采购因钢材等因素价格变化的调价机制,我方会根据卖方提供的单价以及调价机制综合评审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作为奥同克公司锚杆的年度供货单位。

(2)投标方必须在参与招标前,根据我方技术要求内容提供样品(每种型号各两套),各家提供的样品质量,作为主要评审条件之一。

(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方面的优惠。

8、投标有效期

8.1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期限届满。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8.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均应保持有效。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1投标人应于 2017 年8月8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送交到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分中心监察审计处 ,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2 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本次招标将于 2017年8月8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紫金大厦14楼会议室(地点)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

11、有效投标

7.1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才是最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选择重新组织招标或与有效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

12、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招标人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因素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

(2) 投标货物的质量和适应性,承诺使用寿命。

(3) 报价合理,对招标人最为有利。

(4)售后服务承诺。

(5) 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7)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信誉等。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分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大厦14楼

商务、技术文件联系人:陶兴军 电话: 181*****071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凤霞(监察) 电话:180*****276

投标保证金提交核对联系人:陶兴军 电话:181*****071

14、投标回执表及特定关系人申报表

如参与此次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五天内,认真填写投标回执表(见第五章),并盖章回传至前述指定的投标文件接收人。投标回执表中请注明投标的包数。

在回传投标回执表的同时请一并提供特定关系人申报表(申报表的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六章)

招标人: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分中心

2017 年 07月 10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1、技术要求

1.1、要求挡环距尾端距离为15-17mm;

1.2、档环平面要与杆体相垂直,档环要求双面满焊;

1.3、锚杆平面应平整,无拉伤、锈蚀。

1.4、焊缝应无裂纹、无气孔夹渣、不允许烧穿管壁。

1.5、严格按国家煤炭行业标准MT285-92(详见附件)加工,杆体外径、缝宽用游标卡尺分别在杆体的上、中、下三个位置测量,然后取其算术平均值,管径偏差在正负0.5mm,缝宽在正负1.5mm。

1.6、每批货物(1500套/批)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检测内容包含杆体抗拉力实验、托盘承载力实验、挡环焊缝拉托力实验。

2、其他要求

2.1、以上报价为含17%增值税及运费价;

2.2、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金脉物流库房;

2.3、交货时间:接到买方订单后25日内交货;

2.4、报价需要注明原材料的生产厂家,供货时提供钢材的材质证明书和质检报告单以及锚杆的产品合格证;

2.5、所提供产品须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确保质量;

2.6、如对招标文件中个别条件有疑义,请另注明。

第三章 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商务要求


总体要求

供应商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保管、检验、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含税)。报价单位所报的价格在确认供货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或政策性因素的调整而增减。

供货要求

接到买方订单后,卖方供应商负责在25日之内,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交付的货物必须附随一切必须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中俄文版本),供应商须列明清单,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并移交采购方。

安装调试 要求

无。

付款方式

1、分批次供货,分批次结算;

2、货物总价的50%为乌市初步验收合格款,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汇票(期限180天)形式支付:(1)货物在乌市初步验收合格且买方对货物已进行入库并出具入库验收单。(2)收到卖方开具本批次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物总价的50%为货到国外最终验收合格款,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汇票(期限180天)形式支付:(1)货物到国外最终验收合格,使用方对货物出具入库验收单或者货物在乌鲁木齐初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

4、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物的质保期到期,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质量

保证期

一年,自货到国外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大于1年的将作为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售后服务

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120小时内到达现场, 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无法在72小时内修复的,卖方将在120小时内予以更换新货物或提供代用货物。

合同文本

采购方和设备供应商依据买方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对实质性条款不得做出变更。

第四章 开标与评标1、开标1.1 开标准备

1.1.1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为便于现场答疑,请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技术人员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2 开标程序

1.2.1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2.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1.2.3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1.2.4 核实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2.5 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退场。

1.2.6 拆开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别密封装袋。

1.2.7 拆开各投标人的资信文件,进行资信审查,未通过资信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1.2.8 拆开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审查其是否响应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未实质响应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1.2.9 拆开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如此时进入后续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招标人将宣布终止此次招标,招标人可选择重新组织招标或与有效投标人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

1.2.10有效投标人达到三家以上的(含三家),招标人拆开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整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等相关内容。

1.2.11主持人组织评委根据投标情况进行投标,汇总后公布评标结果(中标单位或入围单位)。

1.2.12 开标会议结束。

2、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采用相同程度的标准评标。

2.2评标的方式

2.2.2本项目采用不公开的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3.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2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评分法。评标委员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公告、投标文件为依据,分技术和商务两部分进行评分,汇总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投标总价仍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最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两至三家候选单位。

各部分评分分值如下:

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0分

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60分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综合得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

2.3.2.1投标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生产、经营许可

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财务状况

提供2014-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己有财务报表)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要求

交货期

符合投标人要求

质保期

符合投标人要求

2.3.2.2技术部分评分方法


技术评审指标(40分)

分值

评分标准

锚杆执行标准

10分

锚杆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煤炭行业标准(MT285-92)以及技术文件里的相关要求;杆体外径、缝宽用游标卡尺分别在杆体的上、中、下三个位置进行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缝宽14mm±1.5mm,管径43mm±0.5mm,热镀锌锚杆镀锌厚度≥60μm。共10分(完全响应得10分,有偏离得5-8分)

锚杆档环要求

5分

挡环距尾端距离为15-17mm;档环平面要与杆体相垂直,档环要求双面机器满焊。共5分(完全满足要求得5分,尾端距和档环焊接要求每偏离一项扣2分)

锚杆样品

10分

提供锚杆样品。共10分(提供的样品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尺寸有偏离得5-8分,未提供样品得0分)

第三方检测及合格证

10分

每批货物(1500套/批)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检测内容包含杆体抗拉力实验、托盘承载力实验、挡环焊缝拉托力实验。共10分(完全响应得10分,检测内容每少一项扣2分,未提供出厂合格证扣2分)

钢材原厂证明

5分

供货时必须提供钢材原厂的材质证明书和质检报告单。共5分(全部提供得5分,少一项扣2分,不提供得0分)

2.3.2.3商务部分评分方法


商务评审指标(60分)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

价格低者满分,其他=以技术标合格者最低价者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40

调价机制

15

钢材价格涨跌幅度在300元内价格不变,其余涨跌部分根据各家提供的调价机制,调价越优惠的分值越高(钢材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和供应商的钢材买卖合同、发票价格为准)

付款条件

5

1.响应付款及质保期条件满分;

2.要求预付款30%以内,扣2分;

3.付款要求预付款和发货款60%以内,其他按进度付款0-2分;

交货期

减分项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锚杆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本合同。

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

*

*

*

*

*

*

*

2

*

*

*

*

*

*

*

*

合计:

本合同项目货物总价共计 元整人民币。该价格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保管、检验、售后技术服务、技术资料、17%税费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因货物数量增减导致的货物总价变化,按实际增减数额结算。

2、货物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卖方提供的必须是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指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285-92)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否则,卖方必须自行报关进口退回货物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供货方式

3.1卖方准备发货时须通知买方,并将货物明细清单和合格证扫描件电邮至买方经办人员邮箱。

3.2合同签订生效后,分批次供货,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负责在25天之内,送货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坪东路西域红番茄制品厂内买方仓库。货物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收货人:尹文杰 电话:130*****697

3.3交付的货物必须附随必须的一切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文版本),卖方须列明清单,在货物交付时一并移交买方。

3.4卖方送货时须提供本合同复印件、盖卖方公章的发货清单原件及社会磅房过磅的磅单(200公斤以内的物资可不予过磅)给买方收货人员。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卖方登录买方的物流条码系统自行打印物流条码并张贴至对应货物上或委托买方库房打印物流条码并张贴至对应货物上,费用自理,包装物外侧须按照买方提供的唛头样式标明相关内容,并对每个包装进行编号以便识别。

5、质量保证和售后技术服务

5.1卖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质量问题负责。

5.2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自货物使用验收合格之日或货到使用现场后十八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5.3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如电话远程指导无法解决问题时,则卖方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人员的护照和身份证资料,由使用方协助办理签证,卖方技术人员签证办理好后,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2 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无法在72小时内修复的,卖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新货物或提供代用货物。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监造

6.1买方有权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买方监造人对货物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7、验收程序、方法

7.1初步验收

货物运抵乌鲁木齐指定交货地点后,买方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外观、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牌、规格、外观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如货物数量不足,卖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初步验收结果不作为最终验收结果,货物数量、品牌、规格、质量的最终验收待货物运抵国外使用现场后,由使用方按国家标准要求及本合同第二条款的质量约定要求验收,使用方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7.2 检测

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相关检测,如买方检测不符时,卖方和买方一起进行复测,买方要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结果,买方凭本方检验结果(或卖方提供的、经买方认可的检测结果)按实际验收数量入库,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7.3 使用验收

买方和使用方(奥同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期为设备质保期。

8、付款方式(分批次供货,分批次结算)

8.1货款按以下条件及期限支付:

8.1.1货物总价的50%为乌市初步验收合格款,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以承兑汇票(期限180天)形式支付:

(1)货物在乌市初步验收合格,买方对货物已进行入库并出具入库验收单。

(2)收到卖方按照买方开票通知要求开具的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8.1.2货物总价的50%为最终验收合格款,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汇票(期限180天)形式支付:

(1)货物在国外使用方(奥同克公司)最终验收合格,使用方对货物出具入库验收单或者货物在乌鲁木齐初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8.1.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后,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9、知识产权保护

9.1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特快专递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的履行或解除事宜。

11、违约责任

11.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延迟交货货物价值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1.2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换货或者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1.3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1.4卖方未按本合同3.1条约定通知买方经办人员而造成的货物丢失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11.5卖方未按本合同3.4条约定交货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发货清单及社会磅房磅单(4吨以上)给买方收货人员的,买方拒绝卸货。(如遇节假日期间送货的则先予收货,工作日补齐相关单据后进行货物验收入库)

11.6 卖方未按本合同4.2条约定打印并张贴或委托库房人员张贴物流条码至对应货物上的,未张贴条码物资在低于100项时3日内完成整改,超过100项则在5天内完成整改,若未按期及库房要求提供资料整改的,导致买方延时验收及发运,卖方须按10元/个条码承担违约金。

11.7卖方需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开票通知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扫描或传真给买方,买方确认无误后卖方将发票快递提供给买方,否则对于因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或未及时开具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承担相应的损失金额。卖方必须保证提供给买方的发票票面金额与卖方缴销税务机关和卖方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金额相符,如果由于卖方提供的发票造成税务机关显示“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而导致追缴税款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12、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通知

13.1本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按如下通讯方式和地址送达对方:

买方通讯方式和地址:

公司名称: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475号紫金大厦14楼

收件人:陶兴军 联系电话:181*****071

电子邮箱:********15@qq.com

卖方通讯方式和地址: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13.2如任何一方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有改变应及时通知到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不能及时收到对方信函、文件等资料的,对方将信函、文件等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和地址”发出,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等后果由未通知方负责:

13.2.1信函、文件发出的时间加上正常的在途时间视为已送达的时间。

13.2.2 邮件回执注明“查无此人”、“拒收”等类似表述的。

13.2.3在工作日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将通知发送至对方指定电子邮箱的即视为送达。

14、转让或分包

14.1本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

15、廉政条款

15.1买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买方拒绝一切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买方请卖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卖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15.2卖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卖方不做任何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如出现上述行为,卖方确认愿意承担买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买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16、合同签订方式

16.1 本合同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原件、传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后自然终止。

18、其它事宜:

18.1买方的询价文件、卖方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传真或原件)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18.2如因买方集团公司经营战略、经营策略调整或整合而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执行时,本合同自然解除,买卖双方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18.3本合同所指使用方为奥同克公司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字盖章处)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方

单位名称:(章)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475号紫金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陶兴军

电话:181*****07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帐号:****************2135

税号:********6332849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件 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拟参与此次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备注栏注明是否现场参与)后盖章回传至********15@qq.com

回传截止时间为招标日期前1日。

附件:规格偏离表

规格偏离表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

备注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整套投标文件的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投标项目:

投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资信文件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资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投标项目:

投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资信文件封面格式

资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投标项目:

投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现授权我单位员工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单位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权转委托。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

(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简介

1、投标人组织机构

单位简况(200字左右):

单位组织机构(可以图示):

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投标人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由资金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投标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投标项目:

投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8、投标封面格式

商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投标项目:

投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9、特定关系人申报表

3.1合作商与公司存在“特定关系人”的范围是:公司高管(含法人代表、董事、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以及具体从事与公司相关联的购销业务的主管。

3.2“特定关系人”定义:

具备以下特定关系的人员定义为“特定关系人”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同乡关系:以申报人祖籍地、供应商注册地为准,申报人祖籍地与供应商注册地相同时视为同乡。其中,跨省以设区市为单元;跨市以县为单元;跨县以乡镇为单元;

(6)同系同学(三年及以上)、同部队战友(三年及以上)、同事关系(曾在同单位共事三年及以上);

(7)其他关系人:可能影响到公平性原则的利害关系人。


特定关系人申明登记表

合作商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企业代码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方式

1,有特定关系人(如没有,请在下面的表格划掉)

姓名

性别

本公司职务

工作单位

与紫金矿业的关系

特定关系人单位主要业务描述/可能的利益冲突

注:行数不足时,可以自行加行。

2,没有特定关系人(如有,请划掉)

在有关供销业务洽谈、合作过程中,我公司没有特定关系人需要申明。

申报单位法人或法人代理签名(手签)

本人(公司)确认以上信息在填表时准确无误。不存在隐瞒、谎报等情形。 

登记申报

时间

登记申报

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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