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炼化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第三方HSE监管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海南炼化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第三方HSE监管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炼化)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该项目第三方HSE监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炼化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第三方HSE监管服务
2.2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厂区
2.3建设规模:
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包括新建对二甲苯装置、制氢装置、芳烃区域变电所CS50、机柜间、含油污水、雨水提升泵站、泡沫泵站、循环水场、给水消防加压泵站、雨水监控池、2#芳烃原料罐区、2#对二甲苯罐区、水处理站和凝结水站、2#总变电站、系统管带以及空分空压设施的改造。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367997.93万元。本标段合同金额约为_280万元。
2.5计划工期:7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7 月16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9年 3 月 26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6 月 26 日。
2.6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完成全部HSE监管服务工作止。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标段招标范围:项目部HSE部所需外聘HSE监管专业服务人员共7人。
2.9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符合招标人相关规定和要求。
2.10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工商行政许可范围涵盖安全技术服务或建设工程管理服务;
(3)近五年(2012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装置第三方HSE监管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4)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5)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3.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第三方HSE监管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补充说明:
① 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
② 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③ 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④ 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⑤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工作日,每天08 :30—16:30)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 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2017年 8_月_8_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 2017年 8_月 8 日 0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7年 8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
室(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招 标 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办公楼
邮 编: 57800l
联 系 人:王诗平
电 话:(0898)********
手 机: 133*****190
传 真:(0898)********
电子邮件:wangsp.hn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邮 编: 200540
联 系 人:童丹丹
电 话: ***-********
手 机: 182*****295
传 真: ***-********
电子邮件:tongdandan.shsh@sinopec.com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7月 1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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