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法制信息平台二期硬件扩容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信息平台二期硬件扩容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法制信息平台二期硬件扩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谈判人报名。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项目编号:BJJQ-2008-096 采购代理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硬件扩容 谈判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谈判人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谈判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且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谈判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谈判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将不计为报名。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报名时间:2008年07月14日至2008年07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联 系 人:段司宇 电 话:********/********/********/********-***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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