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移址新建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远安县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移址新建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远安县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移址新建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远采计备[2017]XMO127号计划下达函,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远安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远安县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移址新建项目环保监测设备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AZ0040-201701-01H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城区空气自动站移址新建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175万,超过即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和站房配套设施以及自动站联网接入、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软硬件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安装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备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许可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所投主要仪器设备(颗粒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空气站分析仪器(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2.5)分析仪)须具有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承诺函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有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提供近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
五、报名及标书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7年7月18 日至2017年7 月25日17:3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信息(http://www.ycztb.com/TPFront/)网员后,方可登陆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ya.ycztb.com/yaSite/)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7 年 8月 16日上午9时3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0196-0066
中国农业银行远安支行:173*****040****************
咨询电话:0717—*******
3.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 日上午8时30分---2017年8 月16日上午9时3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 日上午9 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人:远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北门路21号
联系人: 聂子宏
电话:189*****2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解放路10号
联系人:尚君来
电 话:134*****745
2017年 7 月18日
附件 |
181*****22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1).doc" target="_blank">220.招标文件(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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