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
项目编号:HHLYSZYDCPJ/HT-2017-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树磊
项目联系电话:***-********转8010,139*****6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谭杰136*****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树磊***-********转8010,139*****66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017年3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7〕139号),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评价工作由水利部统一布置,分全国、流域、省级行政区三个层面开展,其中海委负责组织开展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本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汇总复核协调流域各省区提交的数据资料和上报成果,提出流域层面相关资料和评价成果,配合全国层面做好汇总平衡协调工作,编制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共3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名称: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合同编号:HHLYSZYDCPJ/HT-2017-01。主要内容包括:牵头开展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编写海河流域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大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技术问题,汇总复核流域各省区提交的数据资料和成果,提出流域层面相关资料和评价成果,配合全国层面汇总平衡协调工作,编制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以及报告咨询、审查、印刷等工作。具体牵头承担资料收集整理与规范化、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地下水评价、水资源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第2标段,合同名称: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部分),合同编号:HHLYSZYDCPJ/HT-2017-02。主要内容包括:负责海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摸清2000年以来海河流域供、用、耗水情况并分析其变化趋势,开展水量平衡分析,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用水水平、用水效率、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合评价,配合完成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第3标段,合同名称: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污染物入河量调查、水生态调查评价部分),合同编号:HHLYSZYDCPJ/HT-2017-03。主要内容包括:负责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污染物入河量调查、水生态调查评价工作。评价地表水水质类别、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并分析变化趋势。调查分析现状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分析水功能区污染负荷情况。调查河湖和地下水生态状况,分析评价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情况。配合完成海河流域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二、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成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业绩;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2017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河水利网(www.hwcc.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转8010,139*****663
传 真:***-********
发 布 日 期:2017年7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业绩;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2017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00至2017年07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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