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大盘镇东仙线两侧文化墙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磐安县大盘镇东仙线两侧文化墙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大盘镇东仙线两侧文化墙景观工程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投资〔2017〕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磐安县大盘镇东仙线两侧文化墙景观工程。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总投资约 82万元。(实际以财政审核为准)
2.2建设地点:磐安县大盘镇。
2.3工期要求:45 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申请人应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其他人员需具备市政专业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3.4开标时提供企业出具的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企业需提供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开标时提供)。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磐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开标时由业主单位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4.2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下午17时前
4.3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时现金交付。
4.4 投标地点:大盘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4.5 投标时间:2017年 7月 25日, 上午9时整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招 标 人:磐安县大盘镇
地 址: 磐安大盘镇盘山东路1号
邮 编:322023
联 系 人:陈飞洋
电 话:138*****204
招标人: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
核备单位: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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