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铺小区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山铺小区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山铺小区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财政局下达的武东景财采[2017]- 16号计划函要求,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长山铺小区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工程已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产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山铺小区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HBCZFC-********9

3、建设地点:长山铺小区(武汉市关东园五路 )

4、建设总规模:约240万元;

5、招标范围:2-10栋共9栋楼,2至6层外墙漏雨应急维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范围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目标:合格;

8、资金来源:管委会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应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三大体系在有效期内。公司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防水或维修改造类似业绩(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防水或维修改造类似业绩(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配备具有有效证书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相关人员具备安全考核证;

以上人员证件齐全;同时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个人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证明;并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单位的聘任合同或劳务合同。

4、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有关在施、信誉要求、异议或投诉的认定处理原则”。(提供相关查询信息和企业信誉声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参与投标的,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湖北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六楼,持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一套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人持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和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22日 9时30分,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湖北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六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产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

联 系 人:彭韬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221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联 系 人:吴科长

电 话:***-********

日 期:2017年7月17日

附件:

有关在施、信誉要求、异议或投诉的认定处理原则

一、有关项目经理有/无在施项目的认定原则:

1、以下情况属于项目经理有在施项目:

经调查的确存在有在施项目,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没有办理变更手续。

2、以下情况属于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

2.1、工程已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竣工证明材料。

2.2、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已从未完工项目中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变更手续是指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业主)同意。

二、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有下列问题的,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5年6月1日以来,被认定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

5、被限制进入某地或某行业,或纳入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6、2015年6月1日以来被认定有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分包和违法转包、拖欠从业者工资,引发群体事件的;

7、因上述行为被记不良行为的(注:不良行为有处罚期或公示期的看其是否已到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没有具体期限的视为2年。)

8、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1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8.2查询函出具机关: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

8.3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时间后至投标截止前,非此时段出具的投标将被否决;能从二维码中扫出相关真实信息,若不能扫描出相关信息,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近3年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备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四、异议和投诉的处理原则

1、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异议或投诉,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相关法规执行。

2、对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的投诉必须以在法定时间期限内向招标人先提出异议为前置条件,否则不受理;

3、异议人和投诉人必须是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异议必须持委托书并递交盖有公章的异议函,否则不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应急 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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