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答疑

江西省大余县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答疑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但未提供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何评标?
  答:按“赣建招标[2007]4号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试行)采用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及设置评分标准。
  2、按现有规定,招标控制价必须按标准计取,投标人报价不得低
  于80%,现控制价上限为标准取费的80%,下限为标准取费的64%,不符合规定。
  答:经请示省有关部门,本次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招标控制价(上限)为标准取费的80%,下限改为招标控制价的90%(即标准取费的72%)。
  大余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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