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洪泽支行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洪泽支行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洪泽支行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洪泽支行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洪泽县支行,招标代理机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洪泽区东九街与东十道交叉口西北
2.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3645平方米,六层室内装饰(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 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资料原件。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等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承诺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
3.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3.7.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8.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9.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10.授权委托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组其他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项目管理组其他人员和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组成员职务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联系电话:137*****540。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李工联系,电话:183*****913;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工联系,电话:153*****178。
3.13.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1. 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有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10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当7家≤有效投标单位<10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98.5%。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值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98.5%;K2的取值为94%;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
4.2.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起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必要资料(含施工电子图),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含手续费),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6.4.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7. 工程款付款方式:
第一期:完成工程量的50%付签约合同价的2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60%;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7日起,在第十三个月付至审计价的80%。第三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7日起,在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除外,在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
8.本工程的投标保证: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万元,采用网上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网银方式缴入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户中,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9.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0.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洪泽县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29#
联系人:唐主任 189*****538联系人:刘辉133*****345
2017年7月18日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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