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业局无线对讲机同播通讯系统备用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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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林业局无线对讲机同播通讯系统备用设备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或“中山市林业局”)的委托,对所需的以下项目接受合格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询价编号、询价内容如下:
1) 询价编号:GMTC083Z366ZHX366JO
2) 询价内容:中山市林业局无线对讲机同播通讯系统备用设备采购。
3) 实施时间: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报价人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主要产品(中转台)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 在中山市内须设有直属常驻售后服务机构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
4) 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组建无线对讲机同频同播系统工程的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 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7月21日下午2:30~3:00。
3) 报价截止时间: 2008年7月21日下午3:00。
4) 开封时间: 2008年7月21日下午3:00。
4. 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2) 报价公开开封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5. 报名表及询价文件索取:请各供应商到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下载(本邀请函附件)。
6. 确认参加的供应商于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内传真报名表(须签字及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7.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成交服务费:¥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9.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0. 有关此次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中山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28403
E-mail: *******@163.COM
联 系 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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