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视频会议、企业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视频会议、企业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其视频会议、企业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08-0617
二、招标内容:
A包:视频会议、企业档案电子影像系统硬件。
B包:企业档案电子影像系统软件开发。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A包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主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主要产品:多媒体视频终端、FC硬盘、服务器);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B包投标人的资格:
(一)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大型成熟政府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单笔合同金额须在100万(含100万元)以上;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08年07月10日起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原件、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8年07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01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07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01会议室开标。
九、招标人: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魏刚电话:0411-********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光欣电话:0411-****************
传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玉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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