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份燃煤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份燃煤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2017-ZGRM-08
一、采购人: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需方);
二、地址:山西省霍州市河西区寺庄村东北永安大街西侧;
三、采购物资名称: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煤(包括:原煤、混煤、洗混煤、中煤、煤泥)
四、预计采购数量:45万吨;
五、参与竞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与竞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己的生产经营场所,且经营范围需包括煤炭销售,需方可随时进行实地考察确认。
2、初次参与竞价的单位须提供相关法律资质,资质原件交由燃料部审查合格后留存加盖印鉴的复印件。
3、初次参与竞价的单位原则上要求法人代表本人参与,特殊情况法人代表本人无法直接参与的,需持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竞价,必要时向法人代表电话核实。
4、收货地点为山西省霍州市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煤场,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方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煤源地不得更换。
六、合同期限: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供方需在合同规定日期内严格按照需方要求进行调运。
七、数量验收及质量检验:数量验收以到需方公司过磅计量为准;质量验收以需方采样、制样、化验为准。
八、调运原则: 中选供煤单位必须根据公司要求进行调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低者优先调运,同等价格质量好的优先调运,同价同质,供给量稳定的优先调运。
九、质量要求:
1、收到基发热量≥3900大卡(公斤),收到基硫份为≤1.5;
2、收到基发热量≥3900大卡(公斤),收到基硫份为≤2.2;
3、收到基发热量≥3700大卡(公斤),收到基硫份为≤2.2;
4、收到基发热量≥3600大卡(公斤),收到基硫份为≤2.2;
5、原煤:收到基发热量≥2500大卡(公斤),收到基硫份为≤1.0
十、评选原则:
1、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选取低价中选。
2、所有报价随行就市。
3、满足生产配硫、配热、配烧要求。
4、低价中选且满足生产配煤要求的优先保量。
5、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需方要求进行调运。
十一、报名及报价:
1、日期: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
2、地点: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楼燃料部
3、联系人:杨巍
4、电话:****-*******或186*****801
5、报价形式:
1)各煤种的报价形式为两种:鼓励按到厂大卡计,即××分/大卡(公斤)。第二种为含税两票报价,即煤价、运费分别按××元/吨报价。
2)参与竞价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单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或其它方式密封报至兆光公司燃料部。
6、报价必须为密封报价,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完整不得涂改,报价单必须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密封处和报价处须加盖公章,报价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并报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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