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VOCs治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VOCs治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抚顺石化化工厂污水处理VOCs治理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1754VOCIC-S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化工厂污水处理VOCs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化工污水厂VOCs 处理项目包括腈纶化工厂、乙烯厂、洗化厂三个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VOCs 处理项目,是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其中:

抚顺石化腈纶化工厂位于抚顺市东郊东洲区石油化工区南端的丘陵地带,废气处理厂房建设在污水处理装置区内,尺寸为20.0m(开间)x12m(进深)X6.8(地面至檐口高度),拟建装置场地现为废弃车间,本项目拆除废弃车间后建设。拆除现有厂房及室外设备。本项目采用“生物滴滤+生物过滤两段式生物氧化处理”工艺,气体处理规模为15000Nm?/h。

抚顺石化乙烯厂位于抚顺市东郊东洲区石油化工区,污水处理场位于厂区的中西部,其东侧是乙烯生产装置,西侧是厂区围墙,南侧是厂区西大门,北侧是循环水场,废气处理厂房建设在现厂区围墙外,需拆除现有围墙,新建一段围墙,尺寸为26.0m(开间)x12m(进深)x 9.6m(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洗涤预处理+两段式生物氧化处理工艺”,气体处理规模为9000Nm?/h。

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位于辽宁省抚顺市西部,废气处理厂房建设在污水处理装置区内,平面尺寸为16m×10m;污泥干渣厂房为原有构筑物改造而成,尺寸为25m×10m×5.6m(h)。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洗预处理+两段式生物氧化处理工艺”, 气体处理规模为15000 Nm?/h。

2.1.2招标范围:

抚顺石化化工厂污水处理VOCs治理项目工程界面划分范围内土建施工 (绿化施工除外)。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厂房、装饰装修、工艺设备基础、管廊钢结构及基础、混凝土道路及场地、围墙等土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石化腈纶化工厂、乙烯厂、洗化厂。

2.3 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4 施工里程碑计划:废气处理厂房完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撬装设备基础中交:2017年8月30日;管廊完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二类工程建设承包商;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安全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没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违法记录;

(5)具有HSE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

(6)近3 年承担过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近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8)提供有效的本企业为本项目拟选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合同商务负责人、项目HSE工程师(或安全员)、项目质量工程师(或质量检查员)、项目文档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3其他要求:

施工人员、机具及设备入场需要满足业主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只接受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459

2)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754VOCIC-S00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电汇底联及单位介绍信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754VOCIC-S001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8月7日9:30;

开标地点: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 100037

联系人:张乙 电话: ***-********

电子邮件: zhangyi08@cnpc.com.cn 传真: ***-********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南毅

电话: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459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污水处理 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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