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30401S08062 1、 邯郸市园林局的邯郸市南部滞洪区(南湖中心景区)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邯郸市南部滞洪区(南湖中心景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邯郸市主城区南部支漳河、渚河及滏阳河三合交汇处,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2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邯郸市南部滞洪区(南湖中心景区)工程:土方、挡墙、水上舞台等施工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9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 12 月 1 日,工期 9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项目经理凡具备工程类壹级资质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1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IC卡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年7 月 21 日15时00分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资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南部滞洪区(南湖中心景区)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8年 7 月 22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邯郸市园林局 地址:邯郸市中华大街80号 联系人:王红霞 邮编:056001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12号 联系人:杨勇 邮编:056001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