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总队机关公寓房道路硬化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总队机关公寓房道路硬化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XGN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总队机关公寓房道路硬化及围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后勤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总队机关公寓房道路硬化及围墙工程
2.2建设地点:松北区松北大道257号
2.3建设规模:其中道路硬化面积约2670㎡,步道板铺装面积180㎡,铁艺围墙120米,铁艺大门2座
2.4总投资额:约112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08月20日-2017年 09月3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截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近五年(2012年5月12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址:www.mohurd.gov.cn/docmaap)查询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进行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逾期不参加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18号)二楼大厅进行报名登记。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报名登记监督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
7.其他
7.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后勤部
地址: 松北区松北大道257号
联系人:回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18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
传真: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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