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海县海陵路立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实施单位为东海县城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造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围墙改建文化墙、立面刷新、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防盗网拆除及安装、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卷帘门刷新及更换、楼顶格栅拆除及安装等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已落实。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 一标段(围墙改建文化墙):改造路段明珠路-幸福路,改造内容围墙改建文化墙; 二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海陵路北侧及中华品苑),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三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海陵路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四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海陵路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五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海陵路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六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改造内容拆除店招、户外广告和安装店招; 七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改造内容拆除店招、户外广告和安装店招; 八标段(防盗网拆除、安装及卷帘门刷新、更换):改造路段明珠路-幸福路,改造内容防盗网拆除、安装,卷帘门刷新、更换; 九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改造内容移机和安装空调网; 十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改造内容移机和安装空调网; 十一标段(楼顶格栅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幸福路,改造内容拆除和安装; 上述十一个标段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报名,但只能中一个,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依次进行。 (5)工程建设地点为:东海县海陵路 (6)工期要求:工期 40 日历天。(以业主实际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评标。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东海县海陵路立面改造工程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标段(违章建筑拆除)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二标段至五标段(立面刷新)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六标段至七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广告设计制作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八标段(防盗网拆除、安装及卷帘门刷新、更换)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九标段至十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十一标段(楼顶格栅拆除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③、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详见附件。 8、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前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地址: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法定节假日请前往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苏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小区6-7-2)。 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8日9时30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联系人:孔亮 联系电话:****-********/137*****944 日 期:201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