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建招第024号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的保护性拆除、搬迁、重建、安装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地点:三钢厂区内

三、工程招标范围: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主要内容为将1000Nm3/h焦炉煤气净化精制装置及配套设施,从现有场所保护性拆建到新场地。新建罐区:甲类罐区(2个300m3粗苯罐)、丙类罐区(3个1000m3焦油罐、2个120m3洗油罐、2个200m3硫酸罐)及地下硫酸罐区(1个30m3地下硫酸卧罐),及其配套的汽车装卸系统和粗苯油气回收装置,配套的其它设施。

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本工程计划监理进场时间2017年7月31日,工程完工时间2017年10月16日,后期为收尾及竣工结算时间,监理施工工期约2个半月,后期竣工收尾及办理结算服务期约2个月 。

四、招标范围的工程概算:三钢闽光煤化工车间移位工程的建安投资约1400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备足够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5.3根据《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15]12号的通知,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应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六、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7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到福建省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综合计划技改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23日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 张夏卿

电 话: ****-*******

传真:****-*******





2017年7月19日






标签: 施工监理 车间 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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