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招标公告

电动自行车招标公告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非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SD2017-Y-X-001

2、本项目采购预算:陆万元整(¥60000.00)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项目数量及要求:

1. 采购项目数量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电动自行车

详见以下技术要求

20辆

2

改装升级

详见以下升级要求

20项

2.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整 车

长(mm)

1930

电 机

电机功率

500W满盘静音电机

宽(mm)

500

额定转速

420转/分钟

高(mm)

1130

额定电压

48V

★轴距(mm)

1300

百公里电耗

1.3KW(±5%)

轮胎规格

16*3.0

★续航里程

80Km

时速

40Km/h

其他

控制器、仪表、电机与500W配套

整车质量

60Kg

液晶仪表,LED大灯

载重质量

85Kg

电机2.3节能电机

爬坡度

≥26度

★整车塑件APS包3年

控 制 器

欠压保护值

≥40V

前后液压减震(后减震可以调节高度)

限流

28A

智能遥控报警器

控制器

48V12管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改装升级执法装备详见升级部分。

蓄电池

电池容量

48V20AH天能电池

充电器

三段智能充电器

充电时间

5-6小时

3. 改装升级部分性能要求:

(1)、夜间执法照明方案:高亮度LED多功能灯,满足执法、寻迹、勘察的照明。

(2)、尾灯及夜间警示装置:光源采用优质led发光二级管(蓝色冷光)。 聚碳酸脂双层灯罩,防尘、防水,除尾灯外按最新城管执法车装备要求升级左右箭头指示标。

(3)、可车载可手动使用的双通道音频系统:具备使用方便,喊话声音清晰,可持续工作等特点,可车载亦可背负执法时使用。

(4)、特种执法后储备箱系统:可放置执法、寻迹、救助、救险等必备的执法集成装备,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装备执法智能装备系统与执法后储备箱系统形成对接呼应;执法用ZFC智能随车防爆笔,执法用防爆双手套,紧急救助医疗系统组合器、防雨、放酸、防护执法服等适合城管雨夜执法、。

★(6)根据实际使用要求设计加装城管急突击救险等使用的随车设备,包括夜间水上救生灯、救险救生护目镜,执法救援锁等。

注:1、以上参数部分与性能部分为最低要求仅供参考,响应单位响应产品应不低于此型号的优质产品。其中★参数为重要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2、性能改装部分与基础车型质保一致,均有基车生产或销售单位全国统一联保,实施终身维护。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其中★参数为重要参数,如果出现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3、免费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指定地点;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完成上牌后根据甲方要求供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②验收时成交单位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工作日内;

5、售后服务:

整车须实行一年免费维修维护及更换配件而且要求上门服务。免费保修和终身维护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需要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并提供代步车。

6、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所有设备及所有辅料、改装、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改装升级部分费用、防爆救援救生装备使用的培训费、企业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供货方协助采购方上牌,车辆附加税、保险供由采购方承担。

2、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如响应单位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响应单位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响应单位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响应单位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5、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注: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账 号:****************353

缴纳代理服务费时,供应商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或请成交单位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sdzb@126.com。成交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

6、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11:00;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11:0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06室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17年7月25日14:30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单位。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改装升级部分装备的品牌型号、生产工艺,在标书中制作详细使用说明。

(7)制作改装升级部分装备的供货详细名单,装订在标书中,以便采购单位验收。

(8)响应单位为非响应产品生产厂商的,必须提供原厂代理授权书、产品质保承诺函及指定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9)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10)《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11)《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2)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须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授权评审小组按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接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

十二、联系及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1.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2.联系人:叶素萍

3.电 话: ******** 4. 传 真:********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1.联系人:丁队长 2.联系电话:189*****002

苏州市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监管电话:(0512)********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综合执法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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