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仪及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包件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文件;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仪及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包件一)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7-17971) 3、预算编号:16-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施的全部调试和买方人员培训,正常交付买方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2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 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或生产厂家证明文件;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 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7-19 16:00:00至2017-07-2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疑问回复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600元/包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2、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松卫南路1025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 | 邮编:201508 | 邮编:201508 | 联系人:周文秀 | 联系人:钱兰 | 电话:***-******** | 电话:136*****844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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