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沪杭甬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度沪杭甬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沪杭甬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分别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嘉湖杭分公司、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是针对沪杭甬、上三、甬金金华段、杭徽、申苏浙皖、申嘉湖杭、徽杭高速公路的机电系统进行改造。
2.2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完成项目的实施、运行、后续服务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计划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主要关键设备60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②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施工(新建或改造),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双面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彭埠云峰)。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彭埠云峰
邮政编码:310017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转63927 传真:****-********
2017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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