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招标公告

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招标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80号
采购目录:工程类\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第一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剪切线设备基础及1#厂房隔断封闭工程招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水泵站及调漆间建筑工程招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高压配电室改造招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上述内容;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第一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剪切线设备基础及1#厂房隔断封闭工程招标(1)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剪切线设备基础及1#厂房隔断封闭工程招标。(2)施工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设计方参与监制验收。第二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水泵站及调漆间建筑工程招标(1)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水泵站及调漆间建筑工程。(2)施工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设计方参与监制验收。第三标段: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高压配电室改造招标(1)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的高压配电室改造,设备包括:2#厂房供电电缆,水泵站供电电缆,化验室电缆等。(2)符合国家电缆行业标准。(3)质量控制由设计方参与监制验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7:3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315室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址: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315室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王全仁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6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昆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宗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137 155*****135
采购文件: ********.150*****13494.zip"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zip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200,000.00
B1,200,000.00
C6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工程2.0彩印实验室水泵站、调漆间的新建,厂房内部封闭,剪切线设备基础施工及高压配电室改造
*******工程2.0彩印实验室水泵站、调漆间的新建,厂房内部封闭,剪切线设备基础施工及高压配电室改造
*******工程1.0彩印实验室水泵站、调漆间的新建,厂房内部封闭,剪切线设备基础施工及高压配电室改造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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