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镇初级中学校录播设备一套招标公告
高家镇初级中学校录播设备一套招标公告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丰都县高家镇初级中学校运动场防护网(17A0619)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1(商品数量:1)预算合计:¥360,000.00元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配置要求:(一)、数量规格 规格:480M×3M=1440平方米(二)、技术和质量要求护栏网,体育场围网参数质量要求:1、质料为优质盘条,低碳钢丝作,外表将塑料涂装在基体(一般为金属)上,外表浸塑防腐处置厚度0.8mm以上,抗腐蚀、防潮、防氧化、抗紫外、较强的抗冲击力。2、产品规格: 网 孔(mm):75x150 网 片(mm):1800x3000 边 框(mm):20x30x1.5边框:20X30的方管与铁丝网焊接 网丝浸塑(mm):0.7-0.8 网丝塑后(mm):4.8 立柱尺度(mm):48x2x2200 首要一般48圆柱荷兰网的顶部全体弯折:30° 弯折长度(mm):300荷兰网的立柱间隔(mm):3000 立柱预埋(mm):250-300 预埋根底(mm):500x300x300或400 x400 x400,加底座。网盘和立柱靠螺丝或金属卡子衔,螺丝防盗。
采购预算:¥360,000.00
数量:1(批)
小计:¥36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7-07-25 09: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07-25 10:3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安装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丰都县高家镇初级中学校新校区。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安装位置和数量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安装调整。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质量要求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包含包修、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质保期内确保产品功能性能品质,质保期外免收人工费,所需的材料及耗材费按成本价计收。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七)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树祥 181*****666
六、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投标文件审核要求
开标结果公布后,成交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文件至采购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后续手续,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丰都县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860
技术支持电话:***-******** 技术支持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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