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环卫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业主为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就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项目登记有关手续。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工作,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7]ZFCG- 078号。
二、项目名称: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
1、招标范围: 洗扫车 4台。
2、质量要求: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交货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
4、质量标准:合格
5、设备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质量保修期时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四、最高限价:260 万元。(投标人含所有相关费用,如:车辆上牌和保险费,且每台车保险费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在50万以上)、人员培训费、送货费用、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及后期售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是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卫设备、工程机械销售与服务,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必须具有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合法的唯一的授权书;
3、投标人为所投车辆制造厂商的,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
A.《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
C.国家3C认证。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代理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合法的唯一的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国家3C认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产厂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汽车(车辆)改装资质证或许可证、《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国家3C认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在本地200km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响应2小时内以及更短的时间到现场售后服务;
7、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9、按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如有造假,取消参与资格。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建议湖北省政府采购黑名单,3年之内不能在湖北省内参与同类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洗扫车开标时均应提供样品,并操作演示,供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开标当天早上7:30分前运至黄梅县卫生局隔壁院内停放。所有样品车运输费用投标人自己负责。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车交给采购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所带样品车自己运回,费用自己承担。
(说明:供应商资格评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地点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招标申请人于2017年 07 月 20 日至2017年 07月 26 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第五条相应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文件等资料费为400元/家,售后不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 07 月 26 日下午17:30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 08 月 14 日上午9:00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帐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建行对建行系统内显示为:中国建设银行黄梅城关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帐号:****************2765;并在汇款用途中载明本项目编号,凡未按规定递交招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08 月 14 日上午9:00时止;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四 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质疑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格式要求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函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档),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单位: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孙 处 电话:138*****266
地址:黄梅县黄梅镇环城东路71号
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淋 电话:186*****456
地址:黄梅县建陶路20号
日期: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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