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电梯招标公告
淮安市洪泽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电梯招标公告
淮安市洪泽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电梯报价表
(项目编号:HZDLCG-******* -JY05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是否 响应 | 所投品牌型号 | 单价(元) | 参数及要求 |
1 | 电梯 | 1套 | 1.详细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2.付款方式:见报价须知第11条 | |||
总价(元) |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
以上内容,报价人报价时须认真慎重,如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或不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之规定,将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
1.各报价人只能在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价文件上作出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各报价人不得对询价文件的内容作任何改动(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必须打印,密封在报价文件内),其中第1页只能在是否响应、小写总价、大写总价三栏处机打填写,不得手工填写,第5页相应位置请报价人必须盖章并认真填写,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此报价文件必须请各报价人用封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询价报价文件。编制一式三份询价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份询价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不得采用脱离实际的低价投标进行恶意竞争。一旦中标,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针对本项目的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缴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淮安市洪泽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报价须携带的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报价的带以下经密封的报价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面齐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⑤本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中标人中标后提供:投标人不是所投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注:若已办理了三(五)证合一的则③④不需要提供。
(2).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报价的带以下经密封的报价文件
①授权前来报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明确授权参加报价的,否则不予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面齐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③授权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齐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④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⑦本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已办理了三(五)证合一的则⑤⑥不需要提供。
2.询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7月 24 日下午 15时30 分
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7月24 日下午 16时 00分
报价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7月 24日下午16 时 00分 ,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每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于2017年 月 日上午08 :30至 在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各报价人在报价前须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几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报价人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各报价人必须在本次报价签到前提交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票、电汇凭证、网上银行支付成功截图打印件或者加盖付款行转讫章的进账单。
(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①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管理费(按照淮财购[2016]1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②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采购人开户名、采购人开户银行由成交供应商联系采购联系人获取。
5.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安装、运输、调试、税费等所有费用。
7.询价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澄清书面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8.本次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后,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与其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供货,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9. 供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明确。
10.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95%,一年后支付剩余5%(不计利息)。
11.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2.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的最低价成交。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魏成芳 137*****890
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报价单位报价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淮安市洪泽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电梯采购项目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暂需采购电梯1部。电梯在楼栋均为地上5层(含机房层),屋面标高17.4m,电梯井低-1.2m,井口内径2.0×2.0m,具体详见电梯图
内容 | 乘客电梯2.0×2.0米 |
数量(台) | 1 |
额定载重量Kg(人) | ≥1000 |
额定速度 m/s | 1.0 |
层/站/门 | 5/5/5 |
井道尺寸 宽×深㎜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请自行勘探现场,井道如需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调整 |
轿厢内尺寸宽×深㎜ | 投标人须在井道尺寸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生产厂商所能提供的尽可能大的轿厢,轿厢净高度不得低于2200㎜ |
层门洞口尺寸宽×高㎜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开门方式 | 双扇中分自动门 |
机房尺寸 | (轴线尺寸) |
顶层高度 ㎜ | 3300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底坑深度 ㎜ | 1200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提升高度 m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楼层高度 | 具体精确数字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1、按国家规定和厂家承诺实行“三包”,投标报价包含送货上门、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及相应人员培训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分为:
(1)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完成。
(2)买卖双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领取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
(3)本产品终身保修,首期提供二年的全包免费维修保养期服务(保修期开始时间以政府部门最终验收合格领取电梯使用许可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具体由采购人签字确认)之日)。
(4)中标人负责办理有关电梯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验手续,电梯安装完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负责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投入使用前的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且由此产生的设备验收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设备交货期:中标人(即卖方)须在接到采购人(即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历天内交付全部电梯设备到指定地点;安装周期:20日历天内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完毕检验合格并交付使用(服从土建施工进度安排);具体由用户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交货地点:洪泽浔河路1号(水釜城北门对面)工地现场,并安装到位(具体地点由用户指定)。
二、技术规格
(一)技术要求
1、主要规格及技术要求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内容 | 乘客电梯 | ||
曳引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
控制系统 | 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并联控制(VVVF) | ||
操作系统 | 全电脑集选方式 | ||
门机系统 | 无齿轮永磁同步变频变压调速门机(VVVF) | ||
门保护系统 | 2D光幕保护,在关门过程中,如有乘客或物品挡住了光电开关发出的光幕,电梯立即停止关门,并重新打开梯门,确保安全 | ||
平层精度 | 平层精度误差±5㎜ | ||
轿厢及装潢 | 轿厢门 | 发纹不锈钢面板镶嵌镜面 | |
轿厢壁 | 发纹不锈钢面板镶嵌镜面,三侧扶手 | ||
门套 | 发纹不锈钢面板 | ||
轿厢天花 | 厂家标准吊顶配置,含隐藏式低噪音通风扇,投标人自荐彩色单页详细样厂商本供业主选择 | ||
轿厢地板 | 天然大理石 | ||
轿厢通风 | 低噪音,自动节能贯流风扇 | ||
轿厢照明 | 高效节能专用灯具,日光型照明 | ||
称重感应器 | 连续检测、称重,采用连续式电子称重装置,称重误差≤±1% | ||
轿厢内操纵盘 | 轿厢内右前侧配一个操纵盘:S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操控面板(包含报警按钮、对讲),数字型楼层液晶显示(不小于4.3英寸),具有与停靠层同数之微触式圆形塑料楼层按钮;上升与下降方向指示;黄色紧急呼叫微触式方形塑料按钮(ALARM);开门及关门微触式圆形塑料按钮各一付,并以图形表示;标示厂牌,用途、乘人数、限载重量;隐蔽式对讲机一付;一个以钥匙操作之开关箱内有照明开关、风扇开关;操作盘面板上端附有禁烟标识;过载灯、报警铃;其中无障碍客梯轿厢内右前侧增加一个残疾人操纵箱,盲文按钮、半身镜、语音功能。 注:投标人可提供轿厢样品供采购人选择,并计入投标报价。 | ||
门厅召唤装置 | 各层层门采用:镜面发纹不锈钢操控面板,带指层数字型液晶显示(不小于4.3英寸),显示日期、时间、当前的轿厢位置和运行方向;具有上升与下降方向指示微触式大型圆形塑料按钮各一付 | ||
泊梯开关 | 配置在1层 | ||
通讯功能 | 五方通话,在轿厢内预留监控摄像接口 | ||
应急功能 | 轿厢紧急照明,火灾应急返回,停电应急停靠;其中消防电梯满足国家标准消防功能要求。 | ||
无障碍设计 | 如果有从轮椅专用层站按钮登录的呼叫,那么有轮椅规格的轿厢就会优先进行应答。进行应答的电梯会对开门时间的延长、以及关门速度进行控制,是一种充分照顾轮椅乘客的规格。 | ||
轿厢地坎 | 硬质铝型材 | ||
井道照明 | 由投标人提供36V电源,灯具及线路,并实施安装 |
注:准确提升高度、土建尺寸、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等参数详见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发纹(镜面)不绣钢均不得以内部碳钢而外部用不锈钢皮封包。
2、载荷类型:轿厢集中载荷不小于80%的额定载荷。
3、电梯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安装在井道的上方的机房。
4、随行电缆:防缠绕型电梯专用的扁平电缆;五方通话的电缆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不作增加。
5、客梯的功能要求:投标人必须逐项明确承诺并说明其产品的各项功能,将作为签订合同、设备进场验收及工程验收的依据。
6、设备安装过程,生产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
7、所报电梯应配备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GB7588第9.10条)及配置独立的双机电式制动器;凡电梯底坑底面下有人行通道或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处,其上部的电梯对重(或平衡重)应设有安全钳装置,由投标人现场考察后自行考虑。
8、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设备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人提供设备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①江苏淮安—室外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85%。
②电源条件—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不包括在另行条文中的说明。
动力电源—AC三相380V、50HZ,照明电源—AC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动力电源由采购人提供,至电梯控制箱第一个接入点。
9、消防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0、抗腐蚀:应考虑气候和地理位置造成的腐蚀。
(二)电梯主要功能要求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 | 2、超载保护功能 | 3、超载报警功能 |
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 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 6、门过载保护功能 |
7、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 8、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 | 9、电机空转保护功能 |
10、电机过热(载)保护功能 | 11、对讲机通讯功能 | 12、提前开门功能 |
13、警铃报警功能 | 14、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 | 15、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
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 | 17、停车应急照明功能 | 18、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
19、轿内检修操作功能 | 20、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 22、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
23、起动补偿功能 | 24、微动平层功能 | 25、满载直驶功能 |
26、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防捣乱功能) | 27、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 28、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 |
29、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 | 30、轿厢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 31、轿厢风扇手动控制功能 |
32、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 33、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 34、层门指层灯检查功能 |
35、层高自测定功能 | 36、消防迫降功能 | 37、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 |
38、集选控制运行功能 | 39、门停止运行功能 | 40、消防员服务功能(消防电梯需要此功能) |
41、自发电状态下手动管制运行功能 | 42、延长开门时间功能 | 43、2D光幕保护 |
备注:1、增加电梯功能的选项功能,请投标人说明功能的作用,并单项单独报价,不计入总报价,供买方在签订合同时选择。
三、电梯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本次投标产品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且是专为本合同生产的产品,采用国内或中外合资品牌或外商独资品牌优质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GB)标准,且完全与询价文件所述全部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质量和性能等相符。只有满足或高于采购上述要求的标准时,采购人方予接受。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
3、本采购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产品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产品”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如果投标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通信设备应提交“通信设备进网质量认证证书”。
5、在交货之前,中标人应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与询价文件相符的证明书。测试的细节和结果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并作为质量检验证书的附件。电梯到货时,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中标后询价文件所规定的品牌型号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应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并要求投标人证明替代品性能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
7、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者外,亦应退换新品。
8、中标人应确保其投标产品性能指标参数的可行性。若出现由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电梯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人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
9、中标人采购的电梯设备必须符合相关部门颁发的环保、质量等标准,保证使用材料满足检测要求,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承包人(中标人)承担更换材料的一切损失,直至验收达标。
10、电梯制造商应派有资格、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电梯进行跟踪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安装质量为合格。
四、包装、运输、保管
1、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电梯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2、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收货人、产品名称、合同号、品种号和箱号、到货地点、外形尺寸(长X宽X高),单位以mm计;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中标人在电梯设备发运前一周内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每件包装箱的号码、毛重及对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人。
3、电梯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产品特性要求,每一包装箱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4、中标人负责将电梯设备材料运到工地现场过程中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卸货、设备保管、就位(由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实行交钥匙总承包方式,指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质量保证等,并使电梯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且取得运行合格证后交付给业主。
5、电梯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移交前,电梯设备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安装调试
1、投标人对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卖方需按买方的要求和认可负责电梯设备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直至拿到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局的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安装计划
投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买方认可。
3、安装期
安装计划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确保电梯设备在约定日期前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电梯设备交货期及安装周期)
4、电梯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5、沟槽与通道
任何在土建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和竣工图中标明,并提交买方认可。井道内及机房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井道照明和爬梯)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井道具体精确尺寸由投标人到工地现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井道如需改造,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6、安装管理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检查,卖方不允许将安装作业分包,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项目管理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分阶段进行测试和调试,负责安装监督,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买方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7、认可
电梯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试运行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有关监督部门及采购人的指定人员的参与监督下进行。响应询价文件中给出的具体安装和测试方法,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电梯设备安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8、保证电梯设备在起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运输、卸货、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9、完工装修
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中标人应对工作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采购人检查合格为止,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电梯交付使用前,中标人应将轿厢内壁塑料皮等清除干净。
10、测试: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中标人在调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如买方对测试报告有疑问,买方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买方自负。
六、验收
1、中标人交付的电梯设备应当完全符合合同或者招询价文件所规定的电梯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如果电梯设备不符合招询价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使用单位有权拒收电梯设备,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2、使用单位在中标人送货(原包装)、安装、调试后,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电梯设备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电梯设备包装是否完好。
4、中标人应将所提供电梯设备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使用单位;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电梯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中标人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中标人应给出电梯设备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6、在交货之前,电梯制造商应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检测。
7、所有产品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要求,由双方单位根据装箱清单清点件数。
8、安装工程开始前,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共同开箱检验,主要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产品的原产地及数量,产品的尺寸、材质、五金配件等。
9、电梯设备在验收时,必须有电梯制造商工程师现场协助验收,此验收报告作为项目验收必备文档之一。
10、电梯设备保护: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负责全部电梯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方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中标人将要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11、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4)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5)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6)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
(7)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必须提供报关检验、检疫证明。
(8)有权部门的要求。
12、验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1)验收时间:中标方在设备整体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无故障运行试验后书面通知使用单位报验。
(2)验收标准:符合GBT1006-2011等国家有关标准,并请当地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和试验。
13、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产品安装调试记录和竣工通知书,经认可后委托法定质检部门和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
14、电梯专项验收分为两个步骤,一是上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二是由采购人组织的由业主代表及相关专家评委等组成的电梯正常运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两种验收均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视为可支付电梯货款及开始计算质保期。
七、检验、培训
1、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按买方认可的尺寸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在电梯设备制造期间,买方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电梯设备包括各种数据、电梯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投标人须提供由买方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投标人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买方,但卖方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由采购人对电梯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和运行状况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商标与铭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4、投标人应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和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备品备件。
八、质量保证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调试到位。
2、中标人提供电梯设备时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
3、中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含配件)应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并保证所提供电梯设备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电梯设备进场后应通知采购人共同验收,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拆封。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的电梯设备,必须为全新、合法的原装现货,并符合“采购需求”中所规定的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并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
5、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电梯设备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电梯设备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版权或使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专利、版权或使用权等纠纷,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版权、使用权和技术侵权等均应由中标人负责,并保证不伤害买方的利益,造成的相关费用,买方概不负责。
6、项目所涉及的电梯设备及软件到货时,须提供原厂商的供货证明;涉及进口货物应在到货验收时中标人还须提供报关单、产地证及商检证明等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若提供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中标人负责办理所有货物的进口及商检手续。
用非中文版印刷的说明书,投标人应附以中文译文。
7、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和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备品备件。
8、本用户需求书只是对电梯设备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制造、安装等服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9、中标人应确保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电梯经本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证。
九、技术资料
1、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一式八份验收报告,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2、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按实际情况及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设备的具体设计图纸,并提供详细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井道施工图;
·电梯机房的施工图及对买方的要求;
·土建施工中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
·电路图;
·接线图;
·接地方式;
·买方与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2)投标人在接到任何有关土建或结构设计的变更通知,须根据变更提供详细土建图。
(3)投标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两星期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并且在一个月内编写并提交竣工图。
(4)在试运行前两周内,中标人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八份,以便于买方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
①交货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相关手续、品牌证书、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含设备的主、附件)等文件证书。
②设备验收时还须提供机房井道布置图、部件安装图、电气接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符号(中文说明)。
③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
·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
·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5)在设备测试期间,供货方须提交一式八份各式报告给买方。
3、提供资料时间
中标人须无偿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的一切资料。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制订出提交资料的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为买方所认可,并应符合设计、制造、土建、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十、采购人配合条件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与投标人一起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
2、施工人所需的水电由采购人提供接口,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能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必须具备7×24小时的响应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有随时上门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售后服务机构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并常设7×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必须负责提供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保和保修期以后的长期维护保养方案。免费维保期内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售后服务机构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
2、对业主的服务通知,应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当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时,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响应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免费服务,一般性的故障要在2小时内解决,主(大)件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维修到位,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用户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否则每次扣除质保金的10%作为违约金(若剩余款项不足,则由中标单位额外支付给采购人)。
3、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供货范围内的所有电梯设备因设计、产品采购、调试等原因引起的有电梯设备缺陷或损坏、运行异常、达不到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情况,均应由售后服务机构免费为用户及时修理、更换,更换的产品应与原产品相同。在有电梯设备修复并能正常运行后,该产品的质保期应重新运行之日算起,仍不少于原来的时限。
4、备件供应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备品备件清单和维修配件易损耗件清单并无偿提供应急专用工具一套。对在正常情况下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换、排除故障以及对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但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坏,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用户承担,售后服务机构从在其指定地点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将修理后的产品或替换产品运至最终用户现场。
5、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询价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10%的压差下正常运行。
6、中标人须承诺质保期满后5年内,电梯设备出现故障,所提供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应不高于本次合同的成交价。在电梯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产品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当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中标人应事先将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必须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图纸和规格。
7、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中标人专业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方位测试,任何故障缺陷须由中标人自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取得买方的同意。在修复之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故障缺陷原因、解决措施、修理内容、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使用运行日期。中标人应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并及时为采购人解决技术问题。
8、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1)质保期:免费质保二年。
(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每月至少两次派技术人员定期上门维保,包括常规检查、清洁、除尘、调整和润滑等。每年作一次全面整梯检修,对提供的电梯的运行状态和质量采用专用设备及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提供电梯故障状况报告及使用状态报告给物业管理单位,并代办每年向政府部门申请年检,年检费用自理。质保期内采购人有重大活动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派人现场保障。重大活动中途出现故障且解决的,中标人应及时在20分钟内提供备件。建立24小时的报修电话,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提供相应备件。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3)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还应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签订合同的价格。由于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距离交货时间可能较长,投标人必须考虑市场风险计算报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如有不符合安装要求需要整改的,需在投标中予以说明和包括其整改的费用;中标后不再支付额外的相关费用。
除此之外,井道改造、井道分隔梁、井道照明、底坑爬梯、曳引机基础型钢的安装及主辅材料以及井道所必需的主要附属材料、机具及工程涉及的设备装置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规定的一切条款及井道与外部工程结合部的收尾整理工程均由电梯安装单位提供并完成,费用计入投标报价。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义务或合同内商定的条款外,任何安装问题或费用均与买方无关。
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将被视为有缺陷或损坏,采购人将保留退货或更换设备的权利,中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电梯设备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若有一条不能满足,采购人将视为不合格产品。电梯设备到货时,采购人有权按相关标准检测或送到有关质检部门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可将其没收。如果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标注出现跳码的、擅自更改电梯或其配件品牌等),可没收其产品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技术参数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整机及主机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
(2)配套件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
(3)随电梯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明细表。
5、提供建筑尺寸、数据及附图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井道尺寸:(宽×深)按投标人规格标明。投标人应考虑土建、施工正常误差,按实调整安装精度,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2)顶层高度: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3)底坑尺寸、底坑强度数据: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4)轿厢尺寸:宽×深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5)机房尺寸(宽×深×高 )、设备荷载及基座荷载数据: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6)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6、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后的3年全包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服务范围
b.服务期限
c.服务内容
d.服务费(质保期后3年的全包费用)
e.不负责任的内容
f.双方负责的内容
g.其他
7、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可给予用户的其他优惠条件,如果有,请在询价文件中说明。
注:根据采购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必须响应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对响应有差异的内容,则说明差异的内容,并提出说明和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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