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宁安铁路芜湖站二期工程、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工程物资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宁安铁路芜湖站二期工程、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工程物资
新建宁安铁路芜湖站二期工程、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17-0481. 招标条件1.1新建宁安铁路芜湖站二期工程、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关于新建宁安铁路芜湖站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关于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客服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6】第99号;【2017】第114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1.2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0">2.1 项目概况 2.1.1宁安铁路芜湖站二期工程包含西站房、有柱雨棚及剩余城市通廊,其中芜湖站西站房建筑面积16663.00平米,东西长约108米,南北面宽129至188米,建筑高度32.80米;有站台柱雨棚南北长450米,建筑高度5.68米,断面呈Y字型,建筑面积10827.00平米;剩余城市通廊及出站地道建筑面积约2000.00平米。建设单位为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1.2 新建铁路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金华站南站房为侧式站房,框架结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丰路300号,站房(地道)中心DK162+318.953,站房总建筑面积1899平米,其中站房12946.00平米,高架候车室6044.00平米;旅客地道建筑面积为752.25平米;有柱雨棚面积11236.36平米。建设单位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站房项目部组织施工,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宁安铁路芜湖站房工程、杭长客专金华南站房工程用电线电缆等。招标物资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有八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认证资料;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要求:有完整的投标物资生产线,具备年生产投标电缆10000KM生产能力,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2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单项目中标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单项目中标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具备技术服务、组织运输、保证供应能力,提供运输供应方案及保供措施。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0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帐 号:1100 1013 9000 5600 0151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单位在2017年8月17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http://)同时发布。 7.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王海波 电 话:010-8824 6684、156*****399 电子邮箱:ztdjwzsbb@163.com 8. 公告附件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f76&FileId=846098e7-d4c1-4792-a083-e********f76">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ZTDJW2017--048).xlsx 附件2:*******fbae9&FileId=bf2e26f8-523f-4ffe-928c-*******fbae9">附件二:投标申请表(11).doc 附件3:新建宁安芜湖站、杭长客专金华站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ZTDJW2017-048).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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