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
2.2项目内容: 对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的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图进行审查
2.3项目地点: 信阳市中心城区
2.4招标编号: ZJL-XY********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金额: 取费方式以工程项目的市财政投资评审价为计费基价,乘以相应投标费率,计算最终费用:招标控制费率为0.8‰
2.7审查周期: 1年
2.8审查范围: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负责实施的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向勘察设计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意见通知单;对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各专业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后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进行复审,确认施工图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后,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施工图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程序所需要的备案工作。
2.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执业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并注册在本单位,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如单位为事业法人单位,无法出具事业编制审查人员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额为10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审查能力、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5投标人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条件:
a投标人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c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5.2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b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d类似业绩合同;
F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
g相关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
h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公告时间后为准);
i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声明;
j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k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5.3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5本次招标有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11日 14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与北京南段交叉口东方京城C区1号楼610室
邮 编:46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8*****909
监督单位: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7年 7 月 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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