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的委托,对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HJL2017-FW-ZFCG003
2.采购项目: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期限:
4.1采购内容:负责丽水开发区第一中(小)学两个校区内两个食堂经营管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2采购预算指导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00 元 )。(超出采购预算指导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6.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6.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 7 月19 日- 7月 25 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 7 月 25 日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7.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
8.磋商文件价格:500元/本(不退还)。
9.磋商保证金:叁万元整。
10.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11.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由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开标现场向其提供收据原件。
12.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3 日09:30(北京时间)。
15.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 8 月 3 日09:30(北京时间)。
16.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联系人:侯娟
联系电话:****-******* 传真:****-*******
18.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19.本公告网址:
www.zjzfcg.gov.cn、www.lssggzy.com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 月19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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