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水利局物资处采购帐篷项目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水利局物资处采购帐篷项目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水利局物资处采购帐篷项目(项目编号:TGPC-2008-B-0020)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数量单位
1帐篷1、帐篷形状:房屋型,规格:5M×5M。 2、帐篷两檐高度:170cm±2cm,帐篷中心高度:300cm±2cm,颜色:宝石兰。 3、帐篷材料规格:600D×300D,牛津布、PVC涂层。 4、支架材料规格:?25×1.2高频焊管/镀锌钝化表面处理。 5、帐篷结构:5M×5M采用一门四窗,帐篷均无底,带有防水围子。 6、制作工艺:双针平缝机合缝,顶部合缝处烫防水胶条。 7、支架结构:框架式,各部分采用插接式并用顶丝固定。 8、抗风强度:可抵抗6级风,阵风8级(完全固定状态下)。 9、帐篷性能:防雨、防风、防蚊虫。 10、有“防汛抢险”字标,并带有安装示意图。 11、帐篷包装:内袋外箱;支架包装:袋装。40顶  
  (二)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2008年7月25日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保质期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其他要求
  1.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2.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3.此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4.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提供所投产品的小样(布料、管子)。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报价时间:2008年7月16日14:00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电子投标”中登陆进行报价。并于7月16日14:30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询标室递交报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注册,注册步骤如下:
  (一)登陆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jgpc.gov.cn)按照《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注册须知》进行供应商注册。
  (二)携带《注册须知》中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到我中心确认注册并领取U-key(须缴押金500元)。
  (三)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李楠。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六、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
  传真:***-********
  网址:www.tjgpc.gov.cn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联系人:周煜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户:6838-00304-0169-12
  邮编:300161
  采购单位:天津市水利局物资处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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