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曹家大屋场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曹家大屋场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曹家大屋场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实施政府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本项目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谈判。

1、项目编号:YXZBES(ZC)-17074

2、项目名称: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曹家大屋场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3、工程概况:(1)本工程搭火点为10KV黄旗Ⅱ回线大溪沟支线018#杆。(2)新建10KV架空线路0.752千米,导线采用JKLGYJ-10KV-70/10,新组立Φ190*12000电杆13基,Φ190*15000电杆2基。(3)新建变压器台架一套、S13-315-M变压器一台、低压综合配电箱一台、变压器处安装接地一套。(4)在新建1#杆安装组合一体预付费装置,并安装接地一套。(5)本工程采用高供高计,低压考核计量,安装组合一体预付费计量箱一台,专变采集终端一台,电度表一块,低压互感器3只,低压考核计量电度表1块。(6)本工程设计系10/0.4KV配电工程,设计范围从搭火点至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专变低压综合配电箱。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采购预算:33.3796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5、工期:15日历天。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或电力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合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6.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谈判文件的取得:请供应商于2017年7 月20 日至 2017年7月24 日,每日上午9时 00分至 12 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 7 月27 日下午13:30—14:0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7 月27日下午14时(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13、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MALL写字楼802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采 购 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土司路11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6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临时用电 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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