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寺片区合村并城项目经济测算招标公告

开元寺片区合村并城项目经济测算招标公告

管城回族区合村并城办公室关于开元寺片区合村并城项目经济测算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管城回族区合村并城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管城回族区合村并城办公室关于开元寺片区合村并城项目经济测算

2、项目编号:管竞采[2017]085号

3、项目概算:3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周期:15 日历天

6、采购内容:对李马庄、野曹村2个行政村和杨园、南曹新村2个自然村,整体做经济测算,包括拆迁、工程、安置、土地、配套、商业、受益分析、税费等指标测算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项目地址:紫辰路、金岱路、107辅道、乐山路合围区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7 月20 日至2017 年07 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8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或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及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内);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联合体各方上述资料外,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8室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 年07 月20 日至2017 年07 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7 月27 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管城回族区合村并城办公室

联系地址:郑州管城回族区城东南路117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 系 人:范老师

电 话:****-********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 ****-********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本次投标未中标,本协议自行废止。

六、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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