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供暖锅炉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供暖锅炉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供暖锅炉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以宁大新华会议纪要〔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EITCL-NX-GZGC-1705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内;
2.2项目概况:宁夏大学供暖锅炉本体(原宁夏大学预科部供暖锅炉本体),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供暖锅炉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副本);
3.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
3.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7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
3.8建造师二级(建筑专业、外地企业须一级),技术人员须具有高空作业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9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 7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8:00],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外省施工企业须一级建造师证)等资料原件报名。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 7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8:00] 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另行收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上午9:00时,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联系人:刘亚兵
电话:****-*******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
联系人:赵龙梅
2017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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