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37.62 |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37.65万元
四、拟采购的服务内容:信号灯5套(方向)电子警察6套(方向)。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武山县自2012年以来,先后4次分别在城区、洛门以及洛礼二级公路设置了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测速系统,该系统由沈阳路安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安装,自运行以来,没有发生过故障,运行稳定,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便利。
今年,我县计划在城区增设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为保证与原系统相匹配,以及数据的稳定相对接,保证服务后续维修相配套,在短时间内高效高质量的进行安装,由原厂商(沈阳路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部署实施,可以减少人力财力的诸多浪费及相关数据融合,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供应商
名称:沈阳路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
联系人:牛鸿强
联系电话:134*****695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李树明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工
论证意见:武山县自2012年、2014年以及2016 年8月份安装的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运行以来,运行稳定,使用效果较好,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提供了便利,因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需要,在城区增设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如多个厂商承建,相互的数据接口融合需要很长时间,不能保证工作效率,考虑到新老数据的一致,软件运行的稳定性、兼容性、安全性,以及施工、售后的相互协调保障,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家二:张琳霞甘肃天水长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论证意见:鉴于武山县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在原有系统运行的基础上对部分系统设备进行改造,并新增加部分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由同一家厂商承建可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共享和兼容,各个运行系统间的紧密结合,避免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导致数据发生错误,保证在后续维护维修及时配套,由原厂家提供支持,效果会更佳。因此,为保证交通违法查处系统的稳定、安全,违法数据的严谨、准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三:杨雨斐天水长城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工程师
论证意见:本次项目建设属于武山县目前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一步地改造、完善和升级,部分项目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原承建单位沈阳路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可以减少施工周期及后期的维护和培训成本,供货渠道稳定能保证交通违法数据完整、统一上传,提高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到设备数据的一致性、操作的习惯性、服务的连续性、方便性以及操作人员对原有系统的熟悉程度等因素,特别是经济性角度,减少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浪费,真正做到质优价廉。所以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八、此次采购进行论证的专业人员信息: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李树明 | 高级职称 | ||
张琳霞 | 中级职称 | ||
杨雨斐 | 天水长城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中级职称 |
十、公示期限:2017年7月21日 至2017年7月27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武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天水市武山县316国道
联系人:李维胜
联系电话:****-*******
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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