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多媒体设备项目(项目编号:MLWH-HB-2017-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多媒体设备项目(项目编号:MLWH-HB-2017-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多媒体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MLWH-HB-2017-1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多媒体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多媒体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MLWH-HB-2017-1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15所)幼儿园液晶触控一体机(含i5电脑)241套、壁挂式展台241台、系统集成241套等,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457.9


三、项目预算
457.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液晶触控一体机、壁挂式展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书面承诺书内容须包括“原厂商质保服务、所有部件为原厂商备件、原厂商售后服务工程师或原厂商授权的工程师上门服务”。同时所投所有货物应承诺有如下标识:确定的商标、确定的生产厂家、明确的产地;3、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原装正品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20到 2017-07-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前来报名登记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0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8-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亚慧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东河沿大街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林榕:********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媒体设备 幼儿园 教育技术装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