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景观绿化(一标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景观绿化(一标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代理: -
  业主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08-07-15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龙泉驿区计划与经济发展局以龙计经固[2006]5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2008-07-09-41-01。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建设地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时间: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约15000平方米
  建设资金:比选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
  (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需是(园林)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7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7月15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账号:****************7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7月16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6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传真:***-********-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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