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南凌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辽宁省锦州市南凌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锦州市南凌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项目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确立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筹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南凌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项目。
2.2 建设地点:渤海西北部小凌河入海口,娘娘宫镇南凌村。
2.3 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周期:2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批复概算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及后续服务。
2.5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设计资质要求: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
工程造价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计、造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4投标人需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持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10:00 时至16:00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辽西分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安里215-9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管理处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闽江路北平安大街西
电 话:****-*******
报 名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西安里215-96号
联系人:赵悦
报 名 电话:****-*******
传真:****-*******
邮箱:lnjbgslx@126.com
2017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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